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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西咸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新区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攻坚克难,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实现西咸新区新时代追赶超越奠定健康基础。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1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590个,比上年减少151个。其中:医院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个,其他机构5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减少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54个,主要原因是西安-咸阳共管区的医疗机构划归咸阳管理(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3个,其中:二级2个,一级1个。民营医院17个,其中:二级医院9个,一级医院5个,未定级医院3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医院9个,100-199张医院9个,200-499张医院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个,卫生院18个,门诊部19个,村卫生室344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共有165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个。

                        表1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总计

        590

        744

        2378

        2804

        医院

        20

        23

        1981

        234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4

        718

        397

        45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8

        21

        58

        38

        卫生院

        18

        22

        338

        418

        村卫生室

        344

        47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65

        184



        其他卫生机构

        5

        3



        (二)实有床位数。2021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378张,其中:医院1981张(占83.3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7张(占16.69%)。与上年比较,床位减少426张,其中:医院减少36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59张(见表1)。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1年末,全区卫生人员总数达4404人,比上年减少794人(见表2)。

        2021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3603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1人,其他技术人员50人,管理人员341人,工勤技能人员336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416人,注册护士1441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减少428人,减少10.62%,其他人员数见表2。

        表2全区卫生人员数(人)


        2021年

        2020年

        卫生人员总数

        4404

        5198

        卫生技术人员

        3603

        4031

        执业(助理)医师

        1416

        1582

        执业医师

        951

        1065

        注册护士

        1441

        1601

        药师(士)

        157

        169

        技师(士)

        233

        211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81

        387

        其他技术人员

        50

        30

        管理人员

        341

        379

        工勤技能人员

        336

        371

        2021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1730人(占39.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04人(占56.86%)。与上年比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所减少(见表3)。

        表3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总数

        4404

        5198

        3603

        4031

        医院

        1730

        2126

        1463

        1771

        公立医院

        276

        266

        1642

        216

        民营医院

        1454

        1860

        1961

        155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504

        2894

        2047

        220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17

        403

        338

        322

        卫生院

        1048

        1055

        863

        848

        其他卫生机构

        168

        178

        91

        59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1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06.64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2.99万人次(下降10.02%)。

        2021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81.5万人次(占39.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5.15万人次(占60.55%)。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0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3.07万人次(见表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22.18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5万人次,卫生院诊疗46.1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35万人次。

        表4全区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206.64

        229.63

        3.93

        4.26

        医院

        81.50

        61.41

        3.65

        4.0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5.15

        168.22

        0.27

        0.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18

        23.69



        卫生院

        46.19

        45.84

        0.27

        0.21

        门诊部

        6.58

        8.11



        2021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3.93万人,比上年减少0.33万人(下降8.75%)。其中,医院3.65万人(占92.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27万人(占6.87%)。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减少0.4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增加0.06万人(见表4)。

        (二)医师工作负荷。2021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07人次和住院0.92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49人次和住院2.29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负担诊疗5.19人次和住院0.07床日(见表5)。

        表5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6.07

        5.2

        0.92

        0.9

        医院

        7.49

        4.9

        2.29

        2.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19

        5.3

        0.07

        0.1

        (三)病床使用。2021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48.4%,与上年比较,下降5.6个百分点,医院病床使用率55.46%,与上年比较,下降5.72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62.6%,与上年比较,增加1.03个百分点;2021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4日,与上年比较,均减少0.5天,其中:公立医院15.2日,与上年比较,减少0.84天(见表6)。

        表6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48.40

        42.80

        9.2

        9.7

        医院

        55.46

        49.74

        9.4

        9.9

        公立医院

        62.60

        61.57

        15.2

        16.04

        民营医院

        54.00

        47.88

        8.5

        9.15

        医院中:二级医院

        58.00

        53.12

        8.7

        8.85

        一级医院

        58.40

        49.75

        19.0

        24.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90

        8.26

        6.6

        6.32

        三、农村卫生

        (一)2021年底,全区共设18个卫生院,床位338张,卫生人员10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63人(见表7)。

        表7全区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21年

        2020年

        卫生院数(个)

        18

        22

        床位数(张)

        338

        418

        卫生院人员数(人)

        1048

        1055

        卫生技术人员

        863

        848

        执业(助理)医师

        267

        250

        注册护士

        330

        325

        诊疗人次(万人次)

        46.19

        45.84

        出院人数(人)

        2734

        2073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6.9

        7.4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2

        0.2

        病床使用率(%)

        15.71

        9.01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6

        6.3

        2021年底,全区共设344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45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1人、注册护士14人、乡村医生178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126个,人员总数减少316人(见表8)。

        表8全区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21年

        2020年

        村卫生室数(个)

        344

        470

        人员总数

        456

        772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1

        334

        注册护士数(人)

        14

        51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181

        387

        乡村医生

        178

        385

        诊疗人次(万人次)

        34.56

        70.16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二)农村医疗服务。2021年,卫生院诊疗人次为46.19万人次,出院人数2734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9人次和住院0.2床日,病床使用率15.7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6日。与上年相比,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次减少0.5人次,住院床日数持平,病床使用率增加6.7个百分点(见表7)。

        2021年,村卫生室诊疗34.56万人次,比上年减少35.6万人次(见表8)。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底,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与上年相比持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321人,平均每个中心107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96人,平均每站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4人(见表9)。

        (二)社区医疗服务。2021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5.67万人次,与去年相比增加2.08万人次,住院开设床位58张,出院13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5.22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3人次。2021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6.51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0.43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2人次(见表9)。

        表9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21年

        2020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3

        3

        床位数(张)

        58

        38

        卫生人员数(人)

        321

        264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252

        198

        执业(助理)医师

        61

        41

        注册护士

        141

        96

        诊疗人次(万人次)

        15.67

        13.59

        出院人数

        13

        -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0.3

        13.3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15

        18

        卫生人员数(人)

        96

        139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86

        124

        执业(助理)医师

        50

        62

        注册护士

        26

        48

        诊疗人次(万人次)

        6.51

        10.10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5.2

        6.5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21年,全区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73.5元,比上年减少76.5元;医院人均住院费用5357.7元,比上年增加555.5元。(见表10)。

        表10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医院







        公立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173.5

        250

        217.8

        216.4

        204.7

        196.9

        432.1

        546.8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5357.7

        4802.2

        3953.9

        4270.4

        3488.2

        3376.3

        6002.2

        8257.3

                                                   注:次均门诊费用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下表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21年,全区社区服务中心门诊费用244.1元,比上年增加116.9元,人均住院费用1846.2元;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134.2元,比上年增加24.3元;人均住院费用1677.4元,比上年增加309.8元。(见表11)。

        表11基层医疗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院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244.1

        127.2

        134.2

        109.9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1846.2


        1677.4

        1367.6

        六、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21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96%,产后访视率97.41%,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所增长;2021年住院分娩率为9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0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46%(见表12)。

        表12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21年

        2020年

        产前检查率(%)

        98.96

        98.38

        产后访视率(%)

        97.41

        96.17

        住院分娩率(%)

        99.99

        99.9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6.07

        95.0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6.46

        95.24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95‰,新生儿死亡率0.71‰,婴儿死亡率1.06‰。与上年相比,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所下降(见表13)。

        (三)孕产妇死亡率。2021年死亡2例孕产妇。

        表13 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021年

        2020年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7.70

        9.7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95

        1.55

        新生儿死亡率(‰)

        0.71

        0.78

        婴儿死亡率(‰)

        1.06

        1.07

        七、疾病控制

        手足口病、出血热、肺结核、艾滋病发病率分别未59.78/10万、7.13/10万、32.04/10万、2.40/10万。持续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全覆盖监测工作,2021年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95.56%,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完成现存131个饮水型氟病村水氟含量监测及8-12岁儿童氟斑牙病情调查,现症病例全部建立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开展随访及体检。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管尽管,2021年新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666562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35225人;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21553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1090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3846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819人;按照健康西咸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及抑郁、焦虑、失眠等精神状态调查,年内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总受益人数127933人,健康知识讲座总受益人数81547人。

        八、卫生监督

        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多元化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手段,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利用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学美容专项工作。

        对辖区的13所高校、41所中学、117所小学、177所托幼机构的春秋季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学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专项检查。

        十四运期间,投入卫生监督力量进行保障、培训、执法监督,对公共场所空调、空气、沐浴水、空调冷却水及二次供水、末梢水水质、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管网水进行抽检。

        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安全巡查及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调查工作。

        对辖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餐饮具单位、传染病医疗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国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