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思想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内外形势异常复杂。打破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要从根本上改变政治、经济、社会制度,要将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崭新的富强的国家,必然掀起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党适时合理地引导、疏导民心、凝聚力量。因此,宣传思想工作成为这一时期取得人民群众理解与支持的重要法宝,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与推手。
进一步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在宣传思想工作中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原则。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使全国人民迅速摆脱旧社会遗留的不良影响,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强调,要“真正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来宣传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教育人民,提高全国人民的阶级觉悟和思想水平,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打下思想基础”。这是党在宣传思想战线上的一项长期的和基本的政治任务。1951年5月,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之一就是宣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1950年至1954年,党中央先后发出一系列决定、指示和通知,明确全党理论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要求学习马列原着、毛泽东着作,着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党中央提倡领导干部要多看马克思主义原着并为领导干部指定必读书目,如列宁的《论统一经济计划》、斯大林的《在粮食战线上》等。通过传播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得以确立,国家观念、阶级意识得以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被广泛认同接受,对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强党性原则,确立宣传工作责任制
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首要原则。宣传思想工作要“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这一时期,党中央多次强调:“中央,各级党委,凡是出版报纸的地方,都要把办报看成大事。”“书记要亲自管报纸,亲自写文章。”党中央在1955年3月出台《关于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必须真正做到把思想领导当做自己领导的首要职责”。
为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统一领导,党中央确立了宣传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级党委担负的宣传思想工作根本任务。这一时期,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注重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建设,确立了具有决定性和全局性意义的领导管理体制。1950年3月,中共中央要求新华社的各总分社、分社和支社,除向总社发稿和印发总社的稿件外,不应再单独对外发稿;其所有人员,应全部交由新华社统一调度与供给,但各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机关对新华社在各地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领导与监督责任不应有丝毫减弱。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从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党内思想教育、群众宣传鼓动、时事政策宣传、新闻舆论出版等诸多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宣传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宣传思想工作运行机制。至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宣传职能部门工作制度基本建立。1952年年底,由各级党委主管、领导,宣传部门负责实施,以党的各级组织为依托,以报告员和宣传员为核心骨干的群众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开始形成。对于敌对势力抹黑党的历史、散布政治谣言等行为,宣传机构都给予及时的驳斥和打击,并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解释,维护了社会稳定。中央政策下发后,地方报告员、宣传员深入各工厂、街道、学校等,全方位宣传和解释党的政策,帮助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变革
无论是坚持党性原则,还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本目的是要保证宣传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毛泽东同志提出:“报纸一个时期要有一定的方向,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过来。”宣传思想工作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无条件地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思想动员作用。
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发挥重要的舆论动员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面临严峻的执政考验,因此,党在过渡时期的工作重点是扞卫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党中央以宣传工作紧密配合镇反运动,并开展法制建设宣传工作。1950年10月,中宣部发出《关于反对反革命宣传的指示》,各地根据指示精神,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反对反革命的宣传,加强在报纸上反对反革命活动的新闻报道、评论、读者来信等工作,在内容上击中要害,使匪特畏惧,使群众警惕而不发生恐慌。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2月22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的通知,各地广泛发布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压反革命问题在全党全国获得广泛支持。
从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央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952年1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在“三反”“五反”运动开展前后,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工作。1952年2月,毛泽东同志批示将西北局宣传部《关于报纸“三反”“五反”宣传的检查报告》转发各中央局、大军区。根据要求,各地报纸集中火力选择群众最痛恨、最关心,又能击痛资产阶级要害的重大事件,作连续深入宣传。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着手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新华通讯社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报道的指示。1953年4月9日,中央宣传部对人民代表大会普选宣传工作作出指示。各地宣传机关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普选,有力推动我国人民民主政治步入新阶段。
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和国防教育宣传,是这一时期爱国主义宣传的重要内容。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新华通讯社作出《关于报道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内容的指示》《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报道应注意问题的指示》等,要求宣传报道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展开时事宣传以肃清亲美恐美思想等。这些宣传工作极大地动员了人民群众支持抗美援朝战争和国防建设。
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确立了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改善国家财政状况的经济建设任务。宣传思想工作也相应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积极造势。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在《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为适应全国逐步转入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形势,全国报纸应当用首要的篇幅报道人民生产劳动的状况,宣传生产工作和经济财政管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教训,讨论解决这些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的办法。1953年2月,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发布《关于第三次报纸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着重讨论了报纸应如何适应国家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建设要求。195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要求各级党委必须经常通过报纸去动员千百万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卓有成效地发挥了思想动员作用。
宣传我国内外政策,维护国家国际地位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中国面临的国际舆论环境十分恶劣。为应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舆论渗透和抹黑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共产党运用宣传武器积极予以回应,做好在国际上对国内问题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国内开展对国际形势和国际问题的宣传,积极扞卫新中国意识形态安全。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办法》,要求“对于外国记者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的新闻一事,由新闻总署国际新闻局统一办理。各政府机关不得自由对外国记者发布新闻”。宣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是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1952年6月,中共中央对国外华侨报刊编辑方针作出指示,强调华侨报刊应当宣传祖国建设,介绍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侨乡等方面的成就,解说共同纲领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种政策。
向世界宣传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对国家核心利益进行明确表述,有利于明确展示我国的原则底线,防止一些国家误读误判。1954年7月,中宣部发布《关于日内瓦会议闭幕后宣传中应注意之点的通知》,强调我国着重宣传协议的达成是和平协商与和平共处的原则的又一重大胜利,它证明所有国际纠纷是可以经过和平协商的方法获得解决,各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是可以和平共处的。1956年8月,中宣部发出《关于省(市)级报纸进行国际时事宣传工作情况和今后改进办法的通报》,指出省(市)级报纸可以在国际时事宣传中解释我国的外交政策,也可以用外交政策来说明国际时事问题。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对外宣传工作有力地配合了我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活动,打破了帝国主义的歪曲报道及封锁,向世界展示了新中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