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2月底,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已检查用工单位2563家,为1.0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21亿元。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春节前结束。
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省坚持“四个治理”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初步建立健全了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欠薪问题依法治理
我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条例宣传月”“贯彻条例我先行”等主题活动,深入建筑领域企业和项目工地,解读政策、以案说法。
规范审批管理,坚持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我省相关项目审批部门严格落实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立项、不得开工建设。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投资计划下达预算并拨付资金。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落实资金安排的规定,凡没有落实施工所需要资金安排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不得开工建设。
健全落实制度,坚持欠薪问题系统治理
我省加大垫资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整顿力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等制度,推进“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信息系统应用,逐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截至1月5日,预警平台已监控在建工程项目2549个,触发预警2627条,处置2232条,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新的欠薪问题发生。
多措并举,坚持欠薪问题综合治理
我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机构、“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实施联合惩戒,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等,人社、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联动实施。2020年,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82件,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