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露着纹身,爱戴个大金链子……看起来就不像好人。”这是商洛市镇安县部分熟悉杨氏兄弟的群众对两人的评价。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以杨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被“扫”了出来。
2020年9月7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对杨超、杨华等19名被告人涉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杨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杨华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到56万元的罚金,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财产依法没收。镇安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被告人杨超、杨华二人均有犯罪前科。从2011年开始,被告人杨超伙同其兄杨华陆续从亲戚朋友处筹集大量资金,在镇安县范围内进行职业非法高利放贷以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了以杨超、杨华为核心的职业非法高利放贷犯罪团伙。2015年6月,因被害人朱某、邱某二人无力归还高利贷,被告人杨超、杨华多次指使褚某、牛某、何某遥等人采取殴打、威胁、滋扰、在家吃住、强拿硬要财物等方式向朱某、邱某暴力讨债。2016年3月,因被害人姚某无力归还高利贷,杨超、杨华多次纠集汪某、白某清等人采取滋扰、威胁等方式逼债,导致被害人姚某不堪重负服毒自杀。姚某在自杀前写给其家人的遗书中这样说:“我欠下了杨华他们的高利贷,几辈子也还不完了。现在我死了,账也就烂了吧。”姚某虽经抢救捡回来一条命,但却由此落下了严重后遗症。之后,该犯罪团伙在镇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手段进一步升级,骨干成员进一步固定,逐步形成了以杨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杨氏兄弟两人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只要被他们缠上,利息多少由他们说了算,越还越多,几辈子也还不清。”这是以前曾目睹杨华殴打他人的一名旁观者对杨氏兄弟的评价。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对杨氏兄弟及其手下的举报信如同雪花一样飞到了镇安县的政法各部门。至此,一个在小城镇安长期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犯罪组织浮出水面。
2019年7月,杨超、杨华涉黑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办案人员的工作量非常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商洛市检察院指定办理该案的柞水县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规范侦查行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80余条,依法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罪3件。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除了精心准备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示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外,还以表格形式详细制作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统计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清单,涉案人员量刑建议表,违法犯罪事实列表,违法犯罪事实年份统计表等,使此案各嫌疑人涉嫌罪名一目了然。被告人最后陈述时,杨超等19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记者 李煜 通讯员 牛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