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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推进治理现代化

        伟大事业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

        脱贫攻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贫困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是中国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优势与效能的充分展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选择,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脱贫攻坚为贫困地区带来了先进发展理念、现代科技手段、科学管理模式,显着提升了贫困地区的社会治理水平,而脱贫攻坚精神也必将成为我们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重要力量来源。

        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的精神,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这一伟大胜利,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制度保障。脱贫攻坚伟大成果的取得正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治理效能的生动诠释。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汇聚各方力量,尽锐出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贫困治理道路。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推进治理效能的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合理安排,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并完善了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工作机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进一步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就要不断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同心协力,朝着更高的治理目标迈进。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在各项工作中,推进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上下贯通,形成执行有力的严密治理体系,推进治理效能的提升。

        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的提升。当前我国国家治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前进的道路上面临各种风险挑战,一些结构性、体制性和周期性的矛盾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都要求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有助于我们在应对风险挑战中迎难而上、获得强大自信和动力,推动我们攻坚克难,敢于应对和化解各种更加复杂严峻的风险考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前行,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更完备、更持续、更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大力弘扬精准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夯实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村治理,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农村,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短板也在农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才能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要求我们以精准务实的科学态度、开拓创新的进取品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之与乡村振兴形成有效衔接。

        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在精准务实上做文章。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中国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好“五个问题”,增强了脱贫攻坚的目标针对性,提升了脱贫攻坚的整体效能。我们要结合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准确把握当前“三农”工作的新问题和新特点,把精准务实的脱贫攻坚精神发扬在基层治理、产业振兴、生态扶贫等工作上,建立符合乡村实际的治理体系。构建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在促进乡村振兴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开拓创新上求实效。脱贫攻坚精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科学态度,面对新矛盾新问题大胆闯、大胆试的创新勇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就要继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确保政策具有连续性,在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多措并举,创新基层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相关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从宏观政策、战略规划、产业体系、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更有效衔接的政策,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强化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在增强内生动力上求突破。有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增强其内生动力,是实现乡村振兴和优化乡村治理的关键因素。脱贫成果的取得贵在强调“智”“志”双扶,提高农民在脱贫攻坚中的参与度,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就要使之在乡村发展和基层治理中成为一种独特精神资源,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人民群众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推动力。在农民能力素质提升上下功夫,特别是提升其开拓创新的能力与动力,同时还要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大力弘扬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精神,强化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底色

        摆脱贫困一直是各国治理的重点和难题,贫困治理始终是治国安邦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带领人民奋力摆脱贫困、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展脱贫攻坚战,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攻坚克难,展示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和价值追求。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及其精神,深刻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时代最集中、最充分、最生动的体现。

        在不懈攻坚克难中展现责任担当。在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中,我们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规模和投入推进脱贫攻坚战,体现了造福人民、不负人民的高度责任感。越是国家发展的重大关头、关键时期,越需要发挥精神的激励作用。从长远来看,脱贫摘帽并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必须持之以恒地从脱贫攻坚精神中汲取营养、获取力量,加大力气克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真抓实干,戮力同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不断优化治理中体现人民情怀。“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党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扶贫为了人民、扶贫依靠人民、脱贫成效由人民检验,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以人民为中心是扶贫减贫的根本动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就要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使改善民生有不竭动力、明确方向和好的办法;就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执政情怀,通过完善各种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