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和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相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新城安委办决定从2019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新城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安全职责使命,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执法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彻底打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魔咒”,摆脱被动局面,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分工
新城安委办负责集中执法行动的总体牵头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对新城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新城安委办适时对各有关部门集中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月对工作开展和立案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新城安委办将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新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和执法权限,抽调执法人员,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执法组,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着重查处企业不落实培训教育、安全管理、资金投入、设施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演练等问题,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长途客车和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校车超员,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运车辆停车场所及违规运营、无牌无证无资质非法经营等行为。(新城公安局、新城城管交通局分工牵头负责)
(二)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破坏城市地下管线及燃气管道等行为。(新城规划住建局负责)
(三)旅游安全领域。重点查处游乐索道设施设备带病运行、旅游包车“三超一疲劳”、未经审批擅自经营高危旅游项目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新城改创局牵头负责)
(四)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新城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查处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住人等行为。(新城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六)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新城公安局牵头负责)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精细化工反应装置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实施自动化控制,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2.烟花爆竹:依法打击取缔未按照新区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新城应急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管局分工牵头负责)
(八)工贸领域。重点查处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等制度不落实;涉爆粉尘安全防范,除尘系统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氨制冷机房不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等问题。(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中下旬)。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安排部署到镇街、到企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落实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执法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请各有关部门于7月2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执法工作联系信息表》报新城安委办。
(二)集中执法阶段(7月20日-9月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请各有关部门分别于8月12日、9月12日、10月12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报新城安委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经验,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能。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总结报新城安委办。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创新形式,严格执法。 适时开展跨行业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执法过程要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推行说理性、服务性执法,禁止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现象。
(二)夯实责任,加强沟通。新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对口行业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新城部门集中执法企业名单。各部门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外,将企业进行合理划分、明确责任,并将分级执法企业名单通知辖区相关企业,确保一个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动问题隐患整改。新城安委办举报电话:33636138。新城安委办对实名举报、反映安全生产违法线索证据确凿的严格查处。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八项规定和相关廉政要求。对不遵规守纪、违反工作纪律的执法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依法移送的安全生产案件从快审理,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和通报,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畅通信息,确保成果。新城安委办建立工作信息月统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查处的典型案例。新城安委办将对集中执法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新区安委办,并在全新城予以通报表扬,推动集中执法行动有序开展。对集中执法行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执法处罚“零处罚”、报送信息不规范、不及时的,结合安全“四项攻坚行动”与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