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西咸新区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时间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申请采购计划)前30日。已确定需在2021年1月申请采购计划的项目,请采购部门在本月实施采购意向公开,以保证“提前30日”的工作要求。未经采购意向公开或公开时限不足30日的项目,财政局原则上不予审批采购计划。如非采购人拖延导致,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项目,采购部门需提交情况说明,报分管委领导签批后交财政局审批。
二、责任主体
各采购人是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部门)采购意向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更新采购意向。
三、公开范围
自行采购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需在实施前进行意向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四、公开渠道
采购意向公开渠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经办人员登录后,在“采购执行—公告发布审核—采购意向公开”栏目进行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采购意向可依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按季度批量公开,也可依据单次采购项目安排逐笔公开。
各采购人应按照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0〕775号)要求,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工作,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pdf
西咸新区28365-365.com_365三式投注_体育平台送365彩金新城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