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 适用条件 | 评审原则 | 供应商来源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 公开报名 |
邀请招标 |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 公开报名,再随机邀请 |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 |||
竞争性谈判 |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公开报名或者专家推荐或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库内随机抽取 |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 |||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
单一来源采购 |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 | 指定邀请 |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 |||
询价 |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公开报名或者专家推荐或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库内随机抽取 |
竞争性磋商 |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公开报名或者专家推荐或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库内随机抽取 |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