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全省、全市、新区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新区相关规程标准等;组织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新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新城(园办)、各街镇和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新区部门和各新城(园办)、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4)负责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地方制度;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新城(园办)、各街镇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牵头建立新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6)组织指导协调新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新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7)统筹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新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联系新区消防工作;负责协调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以及各类应急救援等工作。
(9)指导协调新区林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1)制定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以及新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震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3)负责管理新区震害防御工作;负责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指导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估工作;负责为地震应急抢险提供地震现场监测及震后趋势快速判定等技术支撑;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14)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对接联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
负责人:陈建权
办公电话:335859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620室